当前位置:首页 >> 第三届“传统文化进社区”微视频大赛

第三届“传统文化进社区”微视频大赛

地点:济南市舜耕路10号

发起:山东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参与人数:3/500

活动已结束
开始报名:
2018年01月01日 00:00
结束报名:
2018年11月01日 00:00
  • 取消

活动内容

山东省社区教育联盟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要求,推进我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建学习型和谐社区,扎实开展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山东省第三届“传统文化进社区”微视频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建设学习型和谐社区

二、参赛范围

1.全省各组织机构(含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民办教育机构、高校、中小学及街道办事处等);

2.全省各社会团体(含各级社区学院、社区教育联盟单位、社团组织等);

3.家庭和个人(年龄不限,鼓励老年人和青少年积极参加)。

三、作品要求

1.作品选题范围与形式

   (1)作品内容须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括:

 ①人物、家庭、社团以及非遗项目;

 ②社区家庭孝亲尊师、家庭和睦、邻里亲善、互帮互助;

 ③改善社区治理和生活品质的慈善、公益、环保、文教等项目;

 ④其他。

2)作品内容需突出原创,通过生动鲜活的故事和人物,从不同视角呼应活动主题,弘扬正能量,阐释和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①基于个人感受与体验对某类传统文化内容进行表达与阐述;

 ②以具体案例为引导,讲述对传统文化进行宣传和推广的过程与结果,即通过经典学习、传统艺术、民俗文化等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生动案例。

2.作品选送标准

    (1)作品应由摄录设备拍摄而成,包括但不限于摄录一体机、手持摄录机、数码相机、手机等。无论以何种设备进行拍摄,作者需保证作品影像的清晰度与音频的准确度;

2)作品要求以实录方式进行拍摄,为纪实类视频,不包括由文字、图片或PPT直接转制成的视频作品,也不包括各类FLASH动画;

3)作品可以适当剪辑,但请勿过度包装,宣传片类视频不能入选;

4)如为表演类作品,需为此次活动专门录制视频,不允许选送从文艺晚会上或表演活动上截取下来的节目片段;

5)每个作品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作品版权事宜

参赛方须保证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如有侵权情况发生,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凡报名参加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经作者授权同意,大赛主办方对其享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文本及音像出版专有版权和相关延伸权利,延伸权利指作品的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表演权、摄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参赛方与主办方共同享有作品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与声誉。

参赛方在提交作品的同时,需提交《山东省“传统文化进社区”微视频大赛申报汇总表》并签属作品版权声明与具体版权归属协议(见附件)。

4.作品技术参数

参赛视频格式全部为flv格式。视频质量要求:尺寸800*600,比特率不低于1000,帧率不低于25;音频质量要求:比特率96128,采样率4410048000

四、参赛方法与活动进程

省内各级各类社区教育机构、社会团体、社区居民均可提供视频作品。

各参赛单位请于2018430日前,将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报送邮箱:sdddshequ @126.com。邮件主题为“微视频大赛+地市名+区县名+单位名称”。逾期未报或主题不明、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参赛。

主办单位在省级评审表彰的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大赛,参赛程序按照全国大赛相关程序执行。

五、表彰与奖励

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和表彰,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5 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30名、组织奖若干。

优秀作品将通过“山东省‘传统文化进社区’微视频大赛”网络平台宣传和展播。全国大赛表彰奖励由全国大赛的组织单位评审、颁发。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范华,庞玉舟

2.电话:0531-82626712    邮箱:sdddshequ@126.com

3.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0号,社区教育办公室

邮编:250014

 

                     山东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125

用户作品